上月底,運輸及房屋局建議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其中一項建議是規定以實用面積作為所有單位定價。此舉可讓消費者更容易對不同住宅物業的呎價作直接比較,有助提高市場的透明度。
至於非住宅物業如商廈、工廈、貨倉及商場等,政府對業主或發展商採用的租賃或出售面積則一向未有明確的規管。就以寫字樓為例,買賣寫字樓一般是採用建築面積,實用率則視乎個別樓宇的設計或發展商的計算而定,一般由5成多至7成不等。
而租賃物業方面,絕大部分在九龍及新界區的商業大廈都是以建築面積計算租金,但港島區的業主則有採用實用面積、建築面積及可租面積(Lettable)計算租金。可租面積可算是香港獨有的一種名稱,行外人士一般對可租面積的定義都不太清楚。可租面積所包含的部分一般包括可擺放辦公桌及文儀器材的辦公地方、結構柱及牆壁、升降機大堂、洗手間及公共走道等,至於一般包括在建築面積內的機房、走火樓梯及升降機槽等則不包括在內。
約75至92% 不計機房走火梯
一般而言,可租面積的實用率約由75%至92%不等。部分商廈發展商的招租樓書中也有清楚列明大廈各層寫字樓的可租面積及實用面積,並附有平面圖加以說明,此舉毫無疑問可以給租戶對所租用物業的面積有更清晰的理解。
不管物業是用哪一種面積作為計算呎租或呎價的基準,寫字樓用戶最關注的是所租用或購置的物業的可用面積(即可擺放辦公桌及文儀器材的辦公地方)是否足以容納所有員工及其相關的辦公設備。
由於香港寫字樓租金昂貴,一般租戶對所租用寫字樓的可用面積特別關注。不同行業租戶的寫字樓人均密度(即總可用面積除以總人數)也有頗大差別。如人壽保險公司的密度約每個人50至70平方呎,銀行及金融機構約為110至120平方呎,國際律師行或基金公司約為120至160平方呎。相比歐美地區,香港辦公室的密度可算是世界上最高的地區之一。
港租金倍增 企業出招減開支
由於香港商廈租金近年倍增,以服務行業為例,租金、冷氣管理費、差餉等費用佔營運總開支的百分比由數年前的10%至15%激增至現時的15%至25%,所以近年大型跨國企業以至中小型本地公司,紛紛遷往非核心區寫字樓,以減輕營運成本。部分公司如未能遷往租金較便宜的區域,一般會盡量減少儲存文件檔案的數量,同時亦會採用多人共用一張辦公桌的方式,或將辦公桌面積縮小等方法,務求使租用的寫字樓面積減至最低,以減省成本。如果香港租金長期處於高水平,相信提高辦公室人均密度的趨勢將持續。